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和《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管理意见》,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集聚,服务全市“231”特色产业体系,现启动2020年度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建设依托单位是在菏泽市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办公条件。鼓励建设依托单位联合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协作共建。

2、产业方向明确。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目的是服务 “231”特色产业体系,应聚焦菏泽市生物医药、高端化工两大核心产业,农副产品加工、机电设备制造、商贸物流三个传统主导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一批新兴产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3、体制机制创新。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可灵活采用事业单位+企业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新型运行机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4、功能特色鲜明。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类创新要素,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集聚、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聚提升等功能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5、基础设施完备。具有满足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展需要的科研办公场所和科研仪器设备、中试场地等条件。

6、人才队伍健全。具有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团队和专业服务人才团队。

7、资金保障充裕。具备稳定的建设运营资金投入机制,能保障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各项工作运营正常有序。

8、政策支持充分。县区有推动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决策意见和具体措施,能够为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运营协调提供土地使用、奖励补助、项目审批及建设运营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二、申报流程

(一)材料要求

参与本次申报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主管部门的推荐申报函,推荐函应包括县区对推动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展的决策意见和具体保障措施。

2、由建设依托单位主持编制,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实施方案是组织考察论证、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建设目的和功能定位;

(2)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

(3)建设期的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4)建设期内具体可量化的年度建设目标;

(5)资金投入与保障措施

(6)建设期内年度具体资金预算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建设依托单位法人营业证书(复印件)、与合作单位签署的共建协议、成立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决定、专家聘任文件、建设依托单位资金保障证明材料、其他证明基础设施条件或资质的材料。

(二)现场考察

市科技局在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相关形式审查后组织有关技术领域和财务专家对申报建设的创新创业共同体进行现场考察并按照相关内容进行打分,并择优进行批建。

(三)建设期及考核

建设期一般为三年,获得批建的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每年应按照《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向市科技局提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享受菏泽市市级科技计划优先立项和优先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山东省创新创业共同体等政策支持。建设期满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建设成效进行考核。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区主管部门对照结合本县区产业技术领域特点,认真梳理组织,聚焦一个产业,凝聚“政产学研金服用”资源合力,为全市“231”特色产业体系贡献更大发展动能。相关申报材料请于于2020年6月10日前发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别加盖建设依托单位和县区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至市政府大楼618室。

联系人:张一凡

邮箱:hzkjjhk@126.com

联系电话:0530-5310772

 

附件:《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管理意见》

菏泽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docx

 

菏泽市科技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