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和省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快报统计范围。2018-2020年认定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二)年报统计范围。2018-2020年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或培育)、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毕业)企业。

(三)月报统计范围。2018-2020年认定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要求

(一)统计快报。请各县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包含区外和区内)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经领导签字盖章的纸件《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扫描发送至dcm95956@163.com。

(二)统计年报。

统计年报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https://tj.chinatorch.gov.cn/ )填报。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注意一个解释说明对应一个错误或警告)。

1.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各县区于2021年3月23日前,组织辖区内区外高企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以下高企统计纸质报表(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收齐汇总后,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317室。

纸质材料包括:

(1)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对于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

2.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等统计年报。各市于2021年3月23日前,组织辖区内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等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以下统计纸质报表(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收齐汇总后,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317室。

纸质材料包括:

(7)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报表;

(8)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9)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统计报表;

(10)省级高新区上报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11)未报原因说明。

3.众创空间年报。省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年报须在2020年12月27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半年报需在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1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并提交,审核通过的众创空间,分别于2021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将填报内容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以图片形式上传到统计系统指定位置中。同时,将各众创空间综合情况统计表的纸质盖章扫描发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317室。

4.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省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须在2021年1月27日前在统计系统上完成填报,审核通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21年2月110日前,将填报内容打印,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以图片形式上传到统计系统指定位置中。同时,将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统计表的纸质盖章扫描发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317室。

三、有关要求

由于各相关统计均已纳入相关资质的考核内容,请各县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凡属统计调查范围内的项目及单位须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因故不能上报的,请报送书面原因。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联系电话:0530- 5310874、0530-5191192 5334319

电子信箱:dcm95956@163.com

通讯地址:菏泽市府东路155号3楼317房间(市科技情报所)

菏泽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