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发区文教体办公室,有关电影放映单位:

    为促进我市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规范电影市场秩序,培育建设一批电影行业标杆,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电影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电影放映许可证》一年以上,且正在营业的电影院,均可参加菏泽市“十佳电影院”评选。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依法设立,依法经营。按照电影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依法办理许可、备案或年检手续,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关于电影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二)落实防疫责任,抓好放映安全。严格执行《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等行业有关规定,实行线上售票预约限流,完善健康监测制度,切实做到排片售票有间隔、环境消杀通风换气有保障、应急处置有预案。认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工作周密细致,电影放映场所安全和群众健康有保障。

    (三)保障服务质量,强化行业自律。电影院的设施、设备符合电影放映技术的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存在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违规行为。维护放映场所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放映质量。

    (四)用好专项资金,合理安排排片。中央、省级电影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合理安排由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所摄制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并且放映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三分之二。

    (五)擦亮文化菏泽名片,具有较大影响力。充分发挥电影院宣传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通过张贴标语、映前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公益宣传。

    (六)三年内无行业内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方式

    各县区电影主管部门根据评选标准推荐辖区内1-2家电影院参加全市“十佳电影院”评选(牡丹区、开发区最多可各推荐3家)。参与申报工作的电影院从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菏泽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直接下载《菏泽市“十佳电影院”申报表》,填写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hzgbysk@163.com。联系电话:0530-3610060

    四、评选办法

    评选按照专家评选+实地查验的方式进行。

    (一)专家评审。由市局抽调市内影视行业从业者、部分电影爱好者(不包括申报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家组,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评分,提出候选电影院名单,并在菏泽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公示。

    (二)评定表彰入围影院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菏泽市“十佳电影院”最终名单,并授予牌匾和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61725初审时间:72123,公示时间72431如有变动,以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为准。

(二)参选单位应当如实准确填写相关资料,出示相关证明遵守评选活动制定的相关规定如违反评选有关规则或者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将取消参选资格。

人:牛晓桂  李木春

联系电话:3610060

 

    附件:菏泽市“十佳城市数字影院”评选申报表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617日    

 

  附件-评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