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发改高技[2021]119号
各县区发改局,开发区、高新区经发部∶
为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 4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 2021 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认定工作
(一)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每个县区择优推荐1-2 家。
(三)请于9月8日前,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组织推荐企业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并将正式行文、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报我委(市政府大楼215房间),电子版光盘两份(含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请用Office Excel格式),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1年评价工作
1.请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本地区 2020 年及以前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在线提交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评价采用在线评价方式,不再提报纸质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16日。
联 系人∶ 杜春霞 刘婷婷
联系电话∶ 5310737
邮 箱∶ hzsfgwgjsk@163.com
附件∶ 1.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表
3.2021 年拟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菏发改高技[2021]119号).pdf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21年拟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表.xls
附件1: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