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驻菏高校,市各有关学会协会:
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和“231”特色产业体系建设,激发创新活力,鼓励发明创造,根据《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启动2020年度菏泽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专利奖设“市专利技术奖”和“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两个奖类,其中“市专利技术奖”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参评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市专利技术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是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户籍地或常住地是菏泽市的居民。
2.申报专利应已获授权,并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权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应当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价值高、创新性强,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对推动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作用。
4.申报专利须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不再申报。
(二)申报“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户籍地或常住地为菏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刻苦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3.所发明的专利技术已经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应当是有效专利的发明人,且无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5.评奖年度前三年内曾获“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不再申报。
(三)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报市专利奖时所有专利权人要出具《知情同意书》(附件5),并协商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三、评审原则
专利奖评审注重专利质量和产业化效益,尤其是在推进我市“产业提升”工程中发挥重大作用或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较好促进作用的专利技术,侧重企事业单位和生产一线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秉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专利技术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菏泽市专利技术奖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最近一次缴纳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
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说明(经济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菏泽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附件2);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报人为发明人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说明(经济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名额分配。各县区推荐专利技术奖不超过20项(其中同一个企事业单位不超过2项),推荐优秀专利发明人不超过5人;市直单位和驻菏高校、科研院所同一单位推荐专利技术奖不超过3项,推荐优秀专利发明人不超过2人。市有关学会协会择优推荐。
(二)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单位和驻菏高校、科研院所直接报送),并附电子版。同时报送《菏泽市专利技术奖申报情况县区汇总表》(附件3)和《菏泽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情况县区汇总表》(附件4)。材料一经盖章报送,不得更改。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确保专利奖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四)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推荐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审查,实事求是进行推荐。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所有申报、推荐材料不予退还。
(六)“市专利技术奖”、“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等附件,可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hzscjgj.heze.gov.cn。
联系人:赵大为
电 话:0530-5699807
邮 箱:hzscjgzsyy@hz.shandong.cn
地 址:牡丹区中华西路2777号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20室
菏泽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