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菏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

购房补贴申报通知

 

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菏人组办发〔2018〕19号)的有关规定,就在菏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补贴条件

1.博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

2.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3.2018年6月7日以后,在菏泽购买首套自住用房。时间以网签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为准。

三、补贴标准

1、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购房补贴。

2、每个家庭只可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学历最高的一方给予补贴。

 

四、申报期限

9月30日之前提出申请,单位盖章同意,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购房补贴汇总表》一式2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4、网签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房屋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6、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博士研究生提供近2年,硕士研究生提供近3年)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附件: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购房补贴汇总表》

       附件 :关于在菏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申请表.xlsx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